关于开展重庆市市政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实施意见 (试行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推进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激发职工参与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关于推进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意见》(国经贸<1977>147号)和《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管理办法》(建协质<2005>2号),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凡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从事各种劳动的职工,围绕本单位的经营战略、方针目标和现场存在的问题,以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以及人的素质为目的组织起来,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开展活动的小组,可统称为质量管理小组,简称QC小组。 第二章 QC小组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QC小组是企事业单位中群众性质量管理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是企事业单位质量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各单位要把QC小组工作同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和技术业务素质结合起来,同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班组建设、技术协作以及经济责任制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开展,鼓励、引导和发动职工参加QC小组活动。 第四条:各单位应重视QC小组工作,为QC小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创造良好的环境,鼓励QC小组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并责成有关部门主管,对QC小组活动进行指导、帮助、检查,不断做好组织发动和推进工作。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对QC小组组长、骨干和组员不断进行深化教育。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建立QC小组,应从实际出发,遵循“自愿参加、上下结合、实事求是、灵活多样”的基本原则。按照参加人员和活动课题的特点,可组建现场型、攻关型、管理型、创新型、服务型等类型的小组。为便于自主开展活动,小组人数一般以3-10人为宜。 第六条:QC小组实行组织认可的注册登记制度。QC小组建立并确定课题后,应在活动开展前进行注册登记。各小组每年或在一次课题完成后应重新注册。停止活动持续半年以上的应予以注销。如果上一年度活动课题没有结束,还不能注册登记新课题时,应向主管部门书面说明情况。 第三章 QC小组活动 第七条:QC小组活动可以从科技创新、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健全管理、改进工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高人员素质、形成企业工法、“四新”成果利用、为用户服务等方面选择课题,提倡“小、实、活、新”。 选择课题时,一要针对上级方针、目标在本单位、本部门落实的关键点来选题。二要针对现场或小组本身存在的问题方面选题。三要从用户不满意的问题中去选题。课题宜小不宜大,应尽量选择解决具体问题的课题。 第八条:QC小组要集思广益,分工负责,充分发挥每一个成员的积极性。应注意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遵循PDCA循环的科学程序,做到目标明确,现状清楚,对策具体,方法得当,措施落实,责任到人。以事实为依据,用数据说话,强调活动程序的科学方法。 第九条:QC小组应生动活泼,讲求实效,发扬协作奉献、求实创新精神,并注意不断学习、借鉴、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努力实践,确保实现本小组课题目标,并从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条:QC小组活动,要注重活动过程。有真实的现场活动记录,能够反映活动的全过程,责成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资料,作为小组总结活动成果和上级对小组活动现场评审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QC小组课题活动完成后,应及时总结活动成果并申报评估,取得本单位有关部门的确认。 第四章 优秀QC小组的申报和评审 第十二条: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QC小组,结合成果发表会,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十三条: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QC小组,由单位在评选的基础上自愿择优推荐申报,经初审合格后交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委员会审定产生。 第十四条: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QC小组申报条件: 1、按规定组建,注册登记; 2、小组成果是近二年取得的活动成果; 3、小组活动成果显著,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评比中处于领先地位; 4、小组成果有一定的推广和应用价值。 第十五条:申报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QC小组应提交的材料: 1、重庆市市政行业QC小组活动现场评价表(附件一)二份; 2、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QC小组申报表(附件二),二份; 3、QC小组成果资料二份。 4、QC小组成果资料电子版一份。 第十六条: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QC小组评审委员会,由有关专家和QC小组诊断师组成,由重庆市市政工程协会聘任, 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委员6人。 第十七条: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QC小组的评审,一是现场评审,二是成果发表评审。采用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制定的QC小组现场评审标准和成果发表评审标准。 现场评审,由QC小组所在企事业单位组织进行,协会派员参加,应贯穿于QC小组活动的全过程,从注册登记开始直至取得成果。现场评审主要以QC小组活动的经常性、持久性、全员性、科学性以及成果的真实性为主,它是评选优秀QC小组的基础。未进行现场评审或评审意见与现实不符的,取消申报及获奖资格。 成果发表评审,在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发布会上进行。各单位在现场评审基础上推荐出的优秀QC成果,由本QC小组成员到会发表,时间 15分钟。通过成果发表,交流经验、互相激励,互相启发、共同提高。评委会坪出优秀QC小组成果一、二、三等奖。 第五章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荣获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QC小组由重庆市市政工程协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建设部和国家优秀QC小组评选。对以上优秀获得者优先给予参加国内外有关质量管理方面学习、考察和深造的机会,获奖单位应予以支持。建议获奖单位根据获奖的等级,分别给予有关人员物质奖励。 第十九条:各企、事业单位对获得优秀QC小组和成果的,应记入个人技术档案。突出的成果,在业绩考核时可适当加分。 第二十条:对各级优秀QC小组的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颁发的国经贸(1997)147号文件“印发《关于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意见》的通知”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意见由重庆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重庆市市政行业QC小组活动现场评价表
企业名称: 类别: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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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名称: |
现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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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
配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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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 价 项 目 |
评 价 内 容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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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QC小组的组织 |
1)按有关规定进行小组注册和课题登记
2)组织活动及小组成员的出勤情况
3)小组成员参与分担组内工作情况 |
7-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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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活动情况与
活动记录 |
1)活动过程按QC小组活动程序进行
2)取得数据的各项原始记录妥善保存
3)活动记录完整、真实,并能反映活动的全过程
4)每一阶段的活动按计划完成
5)活动记录内容与发表资料一致 |
20-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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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活动情况及成果的维持、巩固 |
1)对成果的内容进行核实与确认,且已达到制定的目标
2)取得的经济效益已得到财务部门的认可
3)改进有效措施已纳入有关标准
4)现有已按新的标准作业,并把成果巩固在较好的水准之上。 |
25-3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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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QC小组教育 |
1)QC小组成员TQC教育和继续教育情况
2)小组成员对方法、工具的了解运用情况 |
8-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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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
(公章)
年 月 日 |
总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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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
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QC小组申报表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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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名称 |
小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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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
课题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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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起止期 |
发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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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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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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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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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成果社会和经济效益,形成企业标准和工法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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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组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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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认可部门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
申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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